功能概述
当纳税人发生二手车销售行为,需要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二手车拍卖企业/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可通过该模块开具发票。
操作步骤
(此次操作以纸质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例讲解。)
1.前置条件:纳税人需归类为二手车拍卖企业、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中的一类或几类。
2.操作流程:①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图 1所示;

图 1
②点击【立即开票】,选择纸质发票,发票类型选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特定业务选择“正常开具”,二手车企业性质根据开票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如图2所示。若二手车企业性质为经销企业,特定业务下拉列表增加“反向开具”选项,如图3所示。

图 2

图 3
③点击【确定】,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纳税人填入实际发生业务的买方信息、卖方信息,确认开票方信息。如图 4所示。反向开具页面买方信息栏自动填充为开票方信息且不允许修改,如图 5所示。

图 4

图 5
④在页面下方的“开票信息”中,录入车辆类型、车牌照号、登记证号、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车价合计,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如图 6所示。

图 6
⑤发票开具成功,界面展示发票简要信息,如图 7所示。

图 7
注意事项
如需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需有“允许反向开具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允许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归类标识中的1类或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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