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  政策文件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讲解——汇总勾选确认

 当总机构的“是否汇总勾选确认”选项为“是”时,总机构可代替所辖全部分支机构进行进项发票数据勾选和汇总确认。

1.针对总机构,在现有“抵扣勾选”、“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不抵扣勾选”、“批量抵扣勾选”功能中,新增“机构信息”作为查询条件(“机构信息”作为下拉选项)。系统支持总机构通过查询“机构信息”后,查询和勾选当期对应分支机构的进项发票数据(含分支机构转入的可勾选数据)。


2.针对总机构,“抵扣统计”功能,可直接对总机构勾选数据和所辖分支机构勾选的数据进行统计确认,并作为总机构的进项数据参与总机构企业的申报比对。总机构进行“抵扣统计”后,可以在抵扣统计表中查看勾选的全部抵扣统计汇总数据。


3.针对总机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应申报转出查询”可查询总机构和所辖分支机构转出的数据统计与明细。


      4.对应的分支机构,取消“抵扣勾选”、“批量抵扣勾选”、“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不抵扣勾选”、“延期抵扣勾选”功能,仅保留“海关缴款书采集”、“抵扣勾选统计”功能。其中,“抵扣勾选统计”,仅能查看总机构形成的统计表并支持状态及勾选明细的查询。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