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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促进《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地

  8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促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新疆落地,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联络处处长李洁主持发布会,新疆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闫勇,纳税服务处处长巴乐克·阿曼,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郭鹏辉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围绕国家税务总局部署,新疆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首次解读了作为“十四五”时期新疆税收领域首份专项改革意见--《实施意见》,努力形成治税有数、执法有章、服务有效、监管有方、共治有为、组织有力的综合效应,持续提升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征管改革的获得感。
  闫勇总经济师重点介绍了《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举措的特点。《实施意见》作为《意见》落实的新疆方案,紧扣全区市场主体的新需求、新特点,对“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进行细化,从推进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完善税务执法制度机制、提供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拓展深化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6个方面、23类具体改革任务及配套措施,全方位布局“十四五”时期新疆税收工作,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更好地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闫勇总经济师表示,《实施意见》不仅是“十四五”时期新疆税收工作总体规划,更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持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将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助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中新社、光明日报、法治日报、工人时报、新疆日报、兵团日报、新疆广播电视台、兵团电视台等18家中央驻疆媒体、自治区主流媒体记者共23人参加了发布会。



图为 发布会现场



图为 闫勇总经济师介绍《实施意见》内容



图为 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 媒体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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