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破获新疆智诚恒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刘帅控制成品油销售企业新疆智诚恒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正恒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家公司,将采购的油料卖给不需要发票的购货人,再把本应开具给购货人的发票以收取手续费、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转卖给其他需要发票的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8份,发票金额4083.13万元,税额合计530.81万元。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帅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收缴违法所得96.2万元,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22户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新疆十二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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