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桐科技”)帮助灵活就业人员违规转换收入性质造成其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旺桐科技通过违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代开发票、申报纳税等操作,帮助网络灵活用工平台就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违规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造成23名灵活就业人员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220.80万元。2025年9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旺桐科技作出处以纳税人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110.40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列入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案件涉及的少缴税款人员已由相关地区税务部门另案查处。
“科技外衣”下的涉税服务暗藏“玄机”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收到相关部门线索,旺桐科技存在违规开展涉税中介服务的嫌疑。
税务人员通过税务系统开展初步核查。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理记账、劳务派遣服务等,核心业务实则围绕代理记账开展。按照常理,往往客户在需要财税服务时会优先选择名称里带有“财税”“咨询”等关键词的公司,旺桐科技以代理记账为业务,却将企业名称定位为“科技公司”。
主营财税服务却刻意用“科技”命名,这背后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业务?针对以上疑点,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旺桐科技开展立案检查。
收入性质“偷梁换柱”只为少缴税款
为摸清旺桐科技的真实经营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旺桐科技的会计账簿、凭证及相关电子资料,同时查询了公司银行流水,追溯其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经营轨迹,发现旺桐科技的服务对象高度集中于为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灵活就业群体。
顺着资金流向深挖,检查人员发现旺桐科技会定期收到网络平台转入的大额“服务费”,这些资金到账后会被迅速拆分,分批次转入多个个人账户。进一步核实确认,这些账户的持有人,正是那些网络平台的灵活就业人员。
在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还发现旺桐科技存有与网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的三方协议。协议明确约定,网络平台支付给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需先转至旺桐科技账户,再由旺桐科技转付个人,同时由其提供财税结算、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代理服务。
检查人员将资金流水与纳税申报数据交叉比对后,发现这些灵活就业人员取得的收入,本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以“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旺桐科技却为他们违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转而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核定征收率申报纳税。这种收入性质转换,本质上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偷税操作,最终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少缴税款。

“自作聪明”终难逃法网恢恢
检查人员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与旺桐科技沟通后,面对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条,旺桐科技承认其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案件查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查实,2021年至2023年,旺桐科技通过上述违规方式,为网络灵活用工平台就业人员转换收入性质,累计帮助23名灵活就业人员少缴个人所得税220.8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其违法事实,税务部门对旺桐科技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罚款均已入库;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列入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案件涉及到的少缴税款人员已由相关地区税务部门另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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