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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中介”背后的秘密——揭开喀什龙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明伟协助企业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喀什龙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明伟协助服务对象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经查,庞明伟在明知其所代理的6户企业存在冒用他人信息、虚假收购业务的情况下,仍协助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77份,涉及金额2190.12万元,抵扣增值税税额197.11万元。目前,庞明伟因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依法处理,相关涉案企业已移送司法机关,涉及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正在追缴中。

  同行竞争 竟放心聘用同一办税员?

  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在检查6户木材加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时发现,庞明伟的名字频繁出现在这些企业的账簿资料、发票数据和申报资料中。经比对,庞明伟竟然同时担任这6户企业的办税人员。

  6户企业同属木材加工行业,存在实质竞争关系,为何会放心聘用同一办税人员?

  面对检查人员的问询,6户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庞明伟不仅对老板的涉税需求“有求必应”,而且还会给企业提供所谓能“省钱”的税收建议,出于利益考虑,这才互相推荐聘用庞明伟处理企业财务工作。

  究竟什么样的中介如此万能,让企业如此青睐?这样的解释让检查人员心中的疑惑进一步加深。随即,检查人员与庞明伟进行了接触。庞明伟表示,自己只是按照老板要求开具发票和报送申报表,强调自己做会计是有原则的,看到企业有真实生产业务,才同意代理。

  看似义正辞严的解释背后,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面对事实 谎言不攻自破

  为了进一步探寻真相,检查人员实地走访了数百位农户,收集了上千份证据,发现仅有3位农户向6户企业销售过原木,且实际交易金额远小于发票账载金额。其余农户均表示未销售过原木,对自己的身份信息被6户企业冒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情况一概不知情。通过翻阅6户企业账本资料,检查人员发现开票人员同为庞明伟。

  面对检查人员实地走访收集到的证据,6户企业负责人最终承认,企业的原材料主要是回收的旧板材和收购的原木。因为回收旧板材不好取得发票,而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企业自行开具,于是打起了盗用农民身份信息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主意。

  这时,对企业需求“有求必应”的庞明伟成为了冒用农民身份信息、违规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中介”。在担任6户企业的会计期间,庞明伟不做业务真实性核实,无视企业大部分原材料是废旧板材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达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

  为了帮助其代理的企业躲避税务检查,庞明伟还脱离企业经营实际,自创了一套“税负率”计算方法,通过人为控制成本发票,达到每月都缴纳少量增值税,伪造账面上平稳的缴税记录,从而规避增值税长期零申报、留抵申报,而被税务部门关注的风险。此时,公安部门提供的庞明伟发送给涉案企业负责人的微信信息:“多找些本地农民的身份证开发票”,也更加印证了其协助企业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主观性。

  承认违法事实,难逃法律制裁

  尽管证据已经确凿,但庞明伟却一直认为自己被检查是因为受到6户企业负责人牵连,并未触犯法律,始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并一直坚称自己只是做了会计应该做的事。

  面对庞明伟的错误认知,检查人员运用“说理式执法”,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庞明伟从一开始的狡辩、不认错逐渐转变为接受和懊悔,主动承认了违法事实。经查,6户企业在庞明伟的协助下,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77份,涉及金额2190.12万元。

  最终,庞明伟因协助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并申报抵扣增值税,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97.11万元,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1万元。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喀什龙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庞明伟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并将其代理的6户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企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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