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疑点线索分析,依法查处喀什龙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明伟协助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件。
经查,喀什龙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明伟在明知其所代理的6户企业,存在冒用他人信息、虚假收购业务等情况下,仍协助服务对象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77份,涉及金额2190.12万元,抵扣增值税税额197.11万元,相关涉案企业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及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正在追缴中。目前,庞明伟因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1万元。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喀什龙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庞明伟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不仅要依法依规执业,更要守法合规经营,任何协助服务对象虚开发票、骗税、偷税等涉税违法行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措施,依法加大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