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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优惠政策“红利” 新疆税务“良方”助药企复产抗疫

  近日,笔者走进新疆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整个车间一派繁忙,工人正加紧生产,企业产能正逐步恢复……
  中医药在全民健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新疆众多中医药企业站在抗疫前线,累计捐赠价值2465万元的药品,向市场供应价值8000余万元的诊疗药物,在保障药品供应、防疫物资捐赠、助力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确保中医药企业有序复产达产,新疆税务部门开出“良方”,让企业充分享受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红利”,为企业保驾护航,让药香历久弥新。
  “公司生产的祖卡木颗粒、寒喘祖帕颗粒入选2020年自治区疫情防控药品目录和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我们向武汉等地捐赠了价值100余万元的防疫药品。”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张蓉告诉笔者,捐赠发生后,税务部门第一时间线上联系,“点对点”辅导企业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目前,企业享受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免征增值税及各项税费附加16万元左右;享受2020年2月至6月对全区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减半征收政策,预计减免145万余元。企业购入固定资产409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新疆中医药企业复产以来,不仅在政策上得到扶持,在具体经营中也得到税务部门开出的服务“解困方剂”,帮助药企复产达产增信添力。
  “我们将涉及中医药企业的59个区县级税务机关全部纳入“快速反应通道”,及时响应企业疑问,积极运用税收大数据,强化多方联动,提高涉税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新疆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说,新疆税务部门梳理医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制推送《疫情防控政策汇编》《享受小微企业政策问答》等政策辅导资料,各级税务机关列出复工复产清单,跟踪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主要困难,快速研究解决、逐一销号,积极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专心投入生产。
  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的龙之源药业有限公司是当地药企龙头企业,该公司生产的“防风通圣丸”被列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的中成药品种名单。自复工以来,龙之源药业就在加紧生产相关药品,供应市场需求。药生产出来了,外包装盒却断了档,生产出来的药品积压,企业复工达产的节奏慢了下来。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筛选,就近在当地找到一家已停产的包装盒生产上游企业,并马上向政府审批部门申请“特事特办”,提前批复包装盒生产复工复产,让断掉的上下游产业链顺利接合,彻底解决了龙之源药业有限公司的复产困难。
  药品的研发成本高、周期长,随着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新疆中医药企业恢复研发投入获得了资金支持,为新疆中药产业创新发展开出了“药引子”。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上看,全区有15户中医药企业发生研发活动,年均投入研发费用为3099万元,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金额2324.55万元。
  新疆维吾尔药业公司是一家集种植、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维药龙头企业,每年投入研发资金超过2000万元。公司新研发的5种产品已取得国家临床批件,其中4种产品取得了在乌兹别克斯坦的销售批件。
  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笔者:“仅2018、2019年两年,公司就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达2000万元,节省了500余万元税款。今年,在税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公司获取了疫情专项贷款,一年能减少400万左右的财务成本,预计全年的销售收入将超过7个亿,实现净利润7000多万元,在新药的研发中我们将投入更大的资金。”
  笔者从新疆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了解到,自2015年以来,新疆中医药企业数量从57户增加到78户,资产总额净增10亿元,年利润总额由1.21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86亿元。疫情发生后,全区正常经营的38户中医药企业中已有30户企业复工,不仅复工率高于其他行业,产能恢复也相对较快,中医药行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新疆税务局将继续用好税务‘良方’,在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办税服务,深挖数据潜能,强化疫情防控上发力给力,全面服务中医药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打赢战“疫”助力添劲,为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税务力量。”新疆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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