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税务局围绕总局关于各级新税务机关“三定”工作相关部署,紧盯时间节点和关键领域,顺利完成全区市级以下税务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制定工作,为市级以下“三定”精准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抽派业务骨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认真领会税务总局关于“三定”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开展税收征管资源配置状况、人力资源结构情况的摸底调查和实地调研,扎实做好调查结果的数据汇总和问题分析工作。审慎处理特殊区情、税情下现实的制约问题,专题会商兵团师(市)税务局、直属石油税务局等特殊情况,邀请典型税务机关、重要岗位、一线人员代表等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顶层设计,群策群力厘清思路。以构建优化高效统一业务部门职能体系为总体目标,以部门职能整合“1+1=1>2”要求为基本定位,按照先一般后特殊、先基础后优化、先重点后辅助的原则,纵向上无缝承接和全面覆盖总局、区局各业务部门对下管理职能,实现上级税务局涉及基层的所有业务部门的所有业务职能,市级以下税务机关职能中得到体现、细化和延伸。横向上厘清对内职能与对外职能、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涉税管理与纳税服务、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等业务职能边界,将原分散于多个部门的相同管理职能予以职责整合和归口管理。
科学效能,融合集成制定方案。参考原国税、地税市级以下“三定”设置岗,对其合理部门在新的“三定”方案予以继承。集成融合征管体制改革、“放管服”、税源专业化管理等改革要求和成果,整合形成市级以下税务机关职能配置、部门设置及职责确定,确定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架构。在业务部门设置中,除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部门外,优先保障税源管理、风险管理等部门。充分考虑开发区(高新区)、兵团师(市)税收业务扁平管理的特殊性,制定个性化落实方案。
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督促落实。紧贴“三定”落实要求,统筹兼顾地市、县区两级人员数量、管辖区域、征收职能、派出机构等影响因素,确定了地市级13种“三定”落实模板,县区级28种“三定”落实模板。由人事部门负责机构部门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征科部门配合征管系统配置和岗位职责拟定,根据地市、县区两级“三定”落实进度,确保后续征管系统配置、岗责体系调整、征管方式统一等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