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其中包括“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此前在疫情期间,相关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了‘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助力市场主体‘留住了青山’。”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也正是因为其执行成效良好,相关政策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得以延续。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谢后勤告诉记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属于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真金白银”的减税降费政策,很大程度缓解了其经营压力,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更大的信心恢复发展,同时也为稳增长、保就业和惠民生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去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果断实施,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经济恢复向好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道树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分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万亿元,占总规模的比重约四成;另外,近八成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无需缴纳税款。
“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虽然规模小,但是数量大,联系着千行万业、千家万户,是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针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将进一步助力市场信心恢复,也是我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体现。
白彦锋表示,本次税费优惠政策的继续执行,彰显了国家保就业、保民生的坚定决心。
谢后勤也补充道,一方面,上述税费优惠政策可以继续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成本,使其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扩大生产、改善生产效率的研发转型上;另一方面,也能够激发企业的热情和信心,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减税降费确实降低了经营成本,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到扩大生产、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上去。”王鹏表示,在当前扩内需、促消费的大背景下,这也有利于让企业抓住机遇,获得更好的发展。
除将延续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外,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今年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本次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不仅体现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与呵护,更是对民营经济实实在在的支持。”谢后勤表示,预计相关政策将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的恢复动能,巩固经济发展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