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研发中心,桌上摆放着各种研发仪器、原材料,研发人员有条不紊在各自工位上忙碌着。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税宣服务小分队来到该企业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辅导。
“在税惠政策的精准扶持下,2023年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58.45万元,这些‘真金白银’为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注入了资金‘活水’。”该企业财务负责人周爱莲说。
该公司主要承担氯碱生产技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和助剂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企改革“科改企业”,也是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创新主体单位。
石河子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与科技部门合作,定期获取科技型企业名单,设立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和推进台账、重点培育企业清册、研发政策清册、辅导服务清册“三册一账”,实行“立项—核算—归集—享受”全流程辅导,“面对面”“屏对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为正处于发展上升期的“专精特新”企业注入“税动力”。
为助力企业创新发展,2024年,石河子税务局与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局联合印发《八师石河子市研究开发活动认定管理办法》,组建“税务+科技”跨部门鉴定团队,建立企业研发项目鉴定事前介入机制,助力形成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持续完善‘税务+科技’合作机制,共抓共管研发判定,通过点对点辅导,靠前解决企业涉税诉求,精准送达税惠政策,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和发展。”石河子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