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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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办好惠民实事

  近日,博乐市税务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高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幸福指数。
  项目管家打造定制服务
  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的博乐市新果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承接了博乐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博州博乐市万亩海棠生态园绿化工程。公司财务负责人郑本林表示:“税务部门详细记录了我们项目的投资规划、开工建设进度等情况,对在建项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费政策进行现场宣传辅导,并安排了专属‘项目管家’提供后续‘一对一’跟进服务,为我们解决了涉税后顾之忧。”
  今年以来,博乐市税务局围绕辖区2021年176个新建项目,将“项目管家”服务贯穿于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及投产使用的全过程,建立博乐市重点项目建设税收管家服务团队,为151户次纳税人提供“管家服务”,以精准精细的“项目管家”服务推进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为企业纾困解难,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
  “因为有事没来得及申报上期增值税,本以为需要缴纳罚款,税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告知我们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给了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十分人性化。”谈及“首违不罚”,博乐市净果日用品店的法定代表人田闯界深有感触。由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博州远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宁燕认为:“一部分纳税人可能因为忙碌或工作疏忽偶然发生首次轻微税务违法行为,在‘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出台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对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起到了警示和提醒作用。”
  延时服务提升办税体感
  “多亏税务局提供了延时服务,业务当天就办完了,不用再跑一趟了。感谢税务局耐心周到的服务!”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店办税人房青云在顺利办完业务后说。
  原来,房青云到博乐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已临近下班时间,窗口办税纳税人较多。这让好不容易抽出时间来办业务的他焦急不已。博乐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巨睿庆得知后立即启动延时服务,推迟下班时间,并指导房先生顺利完成了申报:“咱们税务局的同志一直陪我到晚上九点顺利申报完才下班。延时服务很贴心、很温暖。”房青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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