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扩展小微企业成长空间,民丰县税务局积极落实“春雨润苗”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小微企业“向阳而生”。
光伏发电是近年来新兴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民丰县昂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把握这一机遇,充分利用民丰县光照充足、干旱少雨等气候优势,在民丰县西南10公里处,投入2.36亿元,建立占地面积5.8万平方米的光伏发电产业,约9万余太阳能发电板,日均发电量达9余万千瓦时。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卫东拿着税务干部送来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册说:“项目投入运营后并入电网,预计在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可达2690.96万度,年峰值利用小时数达1325小时,税务局不仅关注涉税事项,还切实关心我们的发展,税费减免有力地支持了我们企业的成长。”
据悉,该局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依托各项数据平台,及时分析数据,及时跟进纳税人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同时,通过纳税辅导、涉税风险提醒等多种方式,及时送达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优惠政策精准落地。
民丰县昂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子龙对走访的税务人员说:“2015年以来我们一直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按15%优惠政策,享受减免210余万元,我们感受到了这些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
光伏发电系统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原则,除自用外,富余电量将送入民丰电网,利用免费的太阳能产生清洁电力,不仅能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也将显著改善本地生态环境。
民丰县税务局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运用线下培训、远程辅导、上门宣传等方式为纳税人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将各项“惠苗”“助苗”“护苗”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落实“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切实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为小微企业“向阳而生”保驾护航,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