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1-2806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准东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度准东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准东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路101号,邮编:831700,联系电话:0994-6959010。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准东开发区税务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和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概括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准东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反映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各类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信息维护,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更新通知公告12条,工作动态43条,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期,多角度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完成行政许可公开235项,行政处罚259起,未出现一例失密、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准东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未收到纳税人和缴费人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准东开发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以及保密审查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准东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文件精神,坚决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栏目建设,定期做好信息及政策更新,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依法行使知情权,另外配合开发区融媒体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等渠道广泛推送最新优惠政策,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感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准东开发区税务局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的前提下,制定了由科室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的信息审批发布流程,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肃监督和责任追究,对需公开的每条政务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后方予以公开,将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对应公开节点,开展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做到信息公开及时高效、规范合法,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5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8117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专业技能较为薄弱,学习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监督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充分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税收工作透明度,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是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对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准东开发区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