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1-27575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伊州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牢牢把握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要求,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等重大服务举措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将税务系统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机构概况等信息。广泛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积极宣传解读纳税服务措施。通过局内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及局外部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公开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宣传片、公告。全年在商场、银行投放宣传片5处,公交站6个版面投放税收宣传海报并在1000余辆出租车LED显示屏上公开税收咨询、投诉举报电话2020年,伊州区税务局以多姿多彩的形式,丰富生动的内容,创造性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增强了税收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今年以来,伊州区税务局力争在各级新媒体发声,各项便民办税、减税降费举措被哈密新闻、哈密零距离、伊州新闻等媒体报道十余次;税收服务大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先进经验做法先后被新疆日报、新疆新闻联播等地方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全年发布各类税收新闻宣传稿件市级以上采用稿件136篇,自治区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稿件6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纳税人在第一时间了解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服务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有力保障。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人员配备,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具体经办人、股所长和分管领导需要层层审核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3.完善公开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根据职责范围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加强保密审查,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记录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信息审查表》《保密审查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查签字后报办公室统一发布。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主动与市税务局沟通,完善我局公开栏目。积极参加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审核的力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8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63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9123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形式有待丰富,工作动态的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对应公开节点,开展定期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针对政策发布节点、社会关注热点,注重图文并茂、图表对比、语音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有深度、有精度的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