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1-2725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皮山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1/27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皮山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皮山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皮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皮山县新城区北纬二路和西经三路交汇处,邮编845150,电话:0903-6425601,传真:0903-6426039)。

  2020年,皮山县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针对重点、热点、难点等群众关切的问题,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助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皮山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73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791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0件,政府集中采购数量5项428988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使政府信息公开遵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皮山县税务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及时通过党委会议成立、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日常,做到用制度管人、用规章办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工作的资料收集、报送等具体事项,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巩固办税服务大厅作为对外公开的主阵地,配备了自助办税宣传专栏、资料取阅栏等设施,及时公开、更新纳税人关注度高、咨询量大的各项税收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二是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和税法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及时准确地宣传税收征管举措及重要税收政策;三是深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及各界群众等,听取他们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保障

  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日常管理的同时,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公开前做到保密把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同时政府信息的公开都有纪检组全程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不符合规定、不到位的有纪检组及时进行跟踪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43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79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2898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皮山县税务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工作信息;二是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完善检查考核机制,督促和约束全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开职责,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