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1-28104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博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博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乐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博乐市响根布呼西路南12号。电话:0909-2220662,传真:0909-2220662。

一、总体情况

博乐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博乐市税务局工作实际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分解、真抓实干,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要点》工作,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博乐市税务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强。2020年,博乐市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博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博乐市电视台、博州零距离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60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公开信息8条;通过博乐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7条,其中政务工作类22条,欠税公告4条,重点领域(支持复工复产)政策信息8条,减税降费类信息3条,放管服改革类信息7条;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20条,通过各类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工作信息66条。发布对外公开电话6部,用来接收、解答纳税人的询问、投诉、意见等。

1.机构概况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公开了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简介、办公地址等基本情况。

2.税务行政权力公开情况。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紧扣国家税务总局的“四力”要求,集中出台的“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博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显示屏等渠道进行广泛公开推送;加大行政许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定期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处理决定,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3.纳税服务公开情况。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减税降费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放管服改革等专题,突出抓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重要领域的政策信息、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的政务公开。目前已实现了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实体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渠道评价全覆盖;持续宣传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方式,推行“容缺办税”工作机制,执行“免罚清单”和“免认定”业务,不断升级纳税服务软硬件,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查询办理涉税缴费事项,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4.税收执法公开情况。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辖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等信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处理结果等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税务执法公开透明。

5.自身建设公开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主动公开了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6部对外公开电话;及时公开了财务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博州零距离、亚心网等新媒体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强化公文公开管理,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2020年,严格按照要求标识公开属性文件共210件,做到应标尽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博乐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联络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本部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完善,使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化、规范化,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持续推进,提升公开质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税务执法工作特点,建立信息归口汇集审核制度,由汇集部门进行再次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将信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大厅和博乐市政务网发布,确保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四是强化办税服务厅公开。博乐市税务局长期以来不断加大对办税服务厅的投入力度,根据需要设置多功能窗口,按照统一要求做好“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专设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涉费问题;通过电子税务局与12366短信平台,向纳税人、缴费人发布各类公告事项及工作提示,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互动,及时解答各类提问;通过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纳税人学堂等向社会公开重大政策、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

)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博乐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加强政务公开,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自助办税机,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做到即时更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信息网络发布,有专门的科室及专门的负责人管理,定期更新和维护。及时对外公开发布最新工作动态、税收数据、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不断提升在线办理涉税事务水平。2020年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欠税公告4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类公告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导落实,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公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纳税服务投诉电话等公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考核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强化考评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股(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保密审查,严守公开纪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对拟公开信息由保密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严防保密事项泄露,维护保密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3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

113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63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8984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博乐市税务局2020年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推进办税服务公开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整体联动效应不强的情况;二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对应公开事项界定不够精准;三是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要进一步满足纳税人的广泛需求;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

(二)2020年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各股(科)室协调联动,加强全局整体联动效应,推动信息公开平衡开展;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组织广泛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解决热点、难点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三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便民性,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有关涉税涉费信息;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借助新媒体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满足纳税人需求。

(三)2020年改进成效

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2020年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提高对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各股(科)室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认真完成了政务信息的公开;三是及时公开“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四是通过电子税务局与12366短信平台、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各种传媒、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发布各类公告事项及工作提示,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互动,及时解答各类提问,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