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1-26774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沙湾县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方面的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塔城地区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湾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塔城西路29号,邮编832100,电话:0993-6010063,传真:0993-60163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沙湾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根据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做好相关税费政策宣传,较好发挥了信息公开推动提高税收治理水平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沙湾县税务局做好主动公开,积极回应关切。一是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定期提醒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公开;三是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整理相关内容,将本局机构职责、内设机构、执行法规条例等信息在沙湾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四是主动加强舆论引导,紧扣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实施节点,加强税费政策落实效果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宣传信息42条,发布宣传视频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明确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处理办理,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部门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2020年,沙湾县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审核,修订《沙湾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范对外信息公开流程,每条信息对外发布前都经过办公室审查并填写《沙湾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

)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集中模式集约化建设门户网站要求,塔城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利用人民网、天山网、沙湾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资源,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解读;三是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及大型商超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公告通知,畅通社会群众了解税务工作信息渠道。

)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绩效考核,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对拒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或应公开的不公开等形为,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公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置沙湾县税务局行政效能监督台,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3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63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4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04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部分股室对《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学习执行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全员参与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结合《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当地党政要求将应公开事项依照部门职责进行分解、细化,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培训体系,完善考核办法;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线上除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外,积极与地方政府对接在沙湾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线下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公开之余及时在大型商超电子显示屏发布公告通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