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682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2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沙湾县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方面的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塔城地区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湾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塔城西路29号,邮编832100,电话:0993-6011206,传真:0993-60163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利用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其中包含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以及A级纳税人信息、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信息、非正常户公告信息、欠税公告信息和对外发布新闻宣传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沙湾县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学习,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制定保密审查机制,每条信息对外发布前都经过办公室审查并填写《沙湾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表》。

(四)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积极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进行发布、按照“五要素”解读切实发挥办税服务大厅的平台作用,优化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公告通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利用新闻媒体资源,畅通社会群众了解税务工作信息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切实加大绩效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置沙湾县税务局行政效能监督台,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33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360

行政强制

5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创新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学习不够,局内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到位。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缺少培训,专业性不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准确把握。是全员参与意识不强,少数信息的更新还不是很及时信息公开的形式还多依托于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形式不够丰富。下一步,拟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宣传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总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查找并完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三是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督查,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质量上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