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682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2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乌苏市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方面的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塔城地区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苏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963号,邮编833300,电话:0992-8507005,传真:0992-850384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乌苏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和广大纳税人需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税务领域重大风险提供有力支持,扎实有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办税服务行政服务大厅等纳税人密集场所设立公开专栏,对简易程序处罚、停业登记、注销户、非正常户、定期定额等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主动公开。充分利用第28个税收宣传月乌苏啤酒节、电音节等大型活动的契机,面对面、点对点地将减税降费、政策法规等知识内容送到纳税人身边,详细解答纳税人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义务监督员走进办税服务厅,了解税收一线的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对税务干部改进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效等方面进行监督。全年各类主动公开共计183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各项条例的相关要求,明确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规范公开流程。对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等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年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4次对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了解不深、公文公开属性把握不准确等问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了解掌握,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网信信访等部门紧密协作,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快速妥善处理纳税人投诉,咨询等相关问题,有效加强纳税人对需公开的事项的了解,和谐征纳关系,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在全局范围内清理规范和审核确认权责事项,建立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权力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征管改革措施公开等事项的内容范围,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组织全局各室、税务所主要负责人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进行梳理,明确职责,自查整改,做到熟知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公开内容等重点事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保障监督情况。局党委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与进依法治税、提升纳税服务、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年初,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书记、局长赛永亮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全程监督指导工作推进情况,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3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3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470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在以下两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深入,没有完全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完成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灵活,公开渠道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与宣传、网信部门协作,加强沟通,确保公开信息正确无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二)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及时发布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受理办结。    

(三)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税务权力、涉税管理服务、财政预算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以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