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7555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在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县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在抓好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项核心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和田市纳瓦格路204号,邮编848000,电话:0903-2036587)。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制,提升质效。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县税务局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税务和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时研究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制定责任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到人,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内部有关股室和人员,针对问题及时解决,以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继续抓好各项工作。同时,县局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运行不出差错。

  (二)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做好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宣传纳税人享有的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检举和取得赔偿等权利,使纳税人全面、准确了解其法定权利和义务。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及时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

  (三)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审核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务公开管理小组成员,制定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公开文件的审核把关,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审核表》,对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按要求登记审核,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再进行公布。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2019年度我局通过和田县政府网站公示3条纳税人欠税信息。

  (四)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税务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观念,促进税收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五)加强考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年底统一考核打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刚性。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议,改进不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将应公开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网上发布,协调局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平时定期跟踪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29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18.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二是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需要创新。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全面、详细的涉税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县税务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