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721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岳普湖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岳普湖县税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上级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着力推进涉税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分类公开,达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目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始终将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础制度,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不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拓宽途径,丰富公开形式,一是开展咨询服务。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台,开展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和支持我局开展工作的意识,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管理要求,完善相关栏目建设,定期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发布,持续对外进行宣传。

  (五)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定期对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56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12.1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岳普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仍有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相对薄弱,目前仅依托局办公室开展工作,且无专职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认识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单一,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争取增加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协调,确保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三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