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7056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石河子城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石河子城区税务局结合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改革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公开水平,加强督促及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在“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下,积极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宣传展板、海报、条幅、网络平台等形式,依法主动公开了各类需要公开的政策文件,确保了纳税人对政策的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放置在石河子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申请获取相关政府公开信息。2019年度,石河子城区税务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石河子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事项,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增强信息透明度的同时,妥善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确保年度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年度绩效指标考核体系,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四)平台建设

注重拓宽公开方式,以电子政务公开和窗口公开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局内及办税服务厅LED电子显示屏和滚动播放屏、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公开相关信息,通过编印税收政策宣传资料、采取现场咨询以及电话咨询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优化服务的同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石河子城区税务局按照上级要求,强化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层层履行审批手续,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同时结合税收纳税服务,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涉税事项审批等方面,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岗位职责等内容,确保各项涉税事项方便快捷办结。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局积极接受监督,一是聘请特邀监察员,专门召开特邀监察员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明察暗访工作,积极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外部监督作用;二是认真做好窗口单位作风专项治理,设立举报信,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开展政风行风调查活动,组织本局纪检监察人员采用实地调查、询问、走访、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听取来自社会的各方面意见。2019年,结合减税降费重点工作,共发放减税降费调查问卷50份,发放走访调查表25份。三是及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在会上进行通报、认真讨论,制订处理措施,及时做好意见处理结果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491

行政强制

5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石河子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对该项工作的研究提升缺少时间支撑,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培训相对缺乏,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监督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接受群众监督的信息,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三是强化人员素质。多层次、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岗位技能,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政务公开能力与水平。同时主动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我局的行政效能。四是丰富公开形式。在现有的公开渠道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深化拓宽“互联网+政务”模式,及时推进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做好宣传、公开解读工作,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