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733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石河子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河子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邮编:832000,联系电话:0993-2034888;传真:0993-206619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石河子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条例》规定和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八师石河子市党委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办理程序,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 年,石河子税务局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石河子税务局栏目发布信息150条,主要包括概况类信息、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双随机一公开”、政务动态、办公地址等;“石河子税务”微博信息发布247条;“石河子税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1197;在线访谈2期,网民有效留言57 条,回复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 年石河子税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石河子税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局内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各区(县)局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

(四)平台建设。充分借助地方政府政策咨询栏目、商业区电子屏、商业银行自助终端机等社会接触面广的载体,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石河子税务局栏目、石河子税务微信微博等途径,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税收违法失信企业信息、纳税人欠税情况,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完善措施,制定对外发布信息三级审核机制,聘请特邀监察员,着重发挥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19年,石河子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平台建设方面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培养方面还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改进情况。2020年,石河子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紧随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动向,围绕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结合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着力推进制度机制、公开渠道的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