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714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1号,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307723、2815408;传真:0991-282235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在乌鲁木齐市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从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实际出发,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公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机构名称、组成及职能,主动公开部门行政职权信息、税收执法方面信息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信息。贴近人民群众需求,及时全面地公开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大类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限,规定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推动落实。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咨询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亚心网、新闻广播、报刊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专人集中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登记和记录完备,未发现社会网站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密信息的情况。

  (四)加强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强化税务网站栏目管理和安全保障,不断提高网站栏目的服务水平。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日常更新,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检索、下载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

  (五)强化考核监督

  对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及时调整绩效指标,明确新任务。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评议,让社会公众对税务部门的了解更及时、渠道更多样、监督更方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23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定位上还需进一步强化

  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具体举措,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实际工作中,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还没有上升到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方位公开的层面。对政府信息公开既是监督也是服务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许多新期待,信息技术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带来新挑战。虽然我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各项政策,但仍有部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了解不够,仍存在提供资料不全多跑冤枉路等问题。需进一步以人民为中心,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

  (三)工作人员素质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内容了解不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工作效率和质量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因专业知识培训渠道缺乏,为确保工作有效衔接,需不断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以迅速准确理解和落实工作新要求。

     2020年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来安排。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抓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监督、服务、治理作用,以政府管理服务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