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7305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伊宁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伊宁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伊犁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ylz)“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查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单位地址:伊宁市胜利街169号伊宁市税务局,邮政编码:835000,联系电话:0999-82305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伊宁市税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制、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最大限度地将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涉税信息,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借助减税降费、社保费等政策,通过在办税场所设置公告栏、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在报纸、伊宁零距离、电视台等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及社会公众关心的涉税问题,使税收工作更加贴近百姓生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在网站、媒体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2019年度,伊宁市税务局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696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2202项,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53.53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的申请、审批、公开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更新。2019年伊宁市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推动落实。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和记录,未发现失密、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部门协作配合的良好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层层落实。

  (五)监督保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及时调整绩效指标,明确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6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20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3.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伊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二是某些公开工作存在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的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0年,伊宁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条例》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积极满足纳税人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依申请平台作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