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0-1667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双河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0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双河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双河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森林公安局大楼,邮编:833408,电话:0909-6662233,传真:0909-666218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双河税务局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2019年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将网站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强化日常考核严格审批管理确保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了规范性文件、人事情况、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信息;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双河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也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其它方式咨询的涉税事项,均予以及时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应公开的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对应保密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有效杜绝违规公开、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加强教育培训,将修改后的《条例》及保密管理等内容纳入日常业务培训,特别加大对各相关科室的培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平台建设

一是以政务网站栏目为基础,发布办税服务、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税收宣传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以网络媒体宣传渠道为拓展,通过双河税务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在线访谈等方式倾听纳税人的诉求、解读各类税收法规政策、解答各类税收热点问题、宣传便民办税服务新举措。

三是依托办税服务厅为税收政策宣传主阵地,设置专家咨询岗,现场解答纳税人疑惑;制作各类减税降费宣传折页、扫一扫政策全知道二维码,方便纳税人在办税缴费等待时能方便的了解到最新税收政策法规。

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及责任,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持续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开展保密审查,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强化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三是全面统一公开流程。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统一公开流程,明确公开事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审批及行政确认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35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双河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待加强,公众关注、参与度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渠道有待拓宽。

2020年,双河税务局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坚持以民意为导向,立足群众需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期待,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更新维护等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

三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强内容的可读性,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9年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