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以下简称“新星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机制,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主动公开情况

新星税务局全面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统筹完善岗责统一工作机制,设置专人专岗负责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明确公开渠道,并进行保密审查。三是充分利用税务网站、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新闻媒体、QQ等渠道,及时推送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公告。

)依申请公开情况

新星税务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流程管理,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内部责任和分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星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新星税务局秉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保密性,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科室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理顺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新星税务局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发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资料架等载体的前沿阵地作用,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政策,公示纳税信用等级、办税流程、对外公开电话等信息。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优化信息审批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不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新星税务局不断细化管理措施,全面加强保障力度。一是加强培训。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学习资源,督促干部坚持学习。同时依托党委会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科务会等,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二是完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等工作规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理信息需求。三是认真审查。本着“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新星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税费政策宣传精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新星税务局将进一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全面、及时、准确。另一方面,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电话等方式精准推送税费政策,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享受税费政策红利,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新星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