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3月10日成立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以下简称“新星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动公开情况

新星税务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通过报刊、电视、新媒体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按规定公示公开各类公开事项,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新星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规则,制定完善对外单位涉税材料处理办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公开事项更新,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手机短信、新媒体、广播电台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审定、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便于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及时公开各类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流程等,宣传辅导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等内容,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规范透明便利落地见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保障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新星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根据上级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充实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宣传平台等渠道的有机结合,强化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交流。三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紧密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重点工作,创新解读形式,多方面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