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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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新星税务局 | ||
标题 | 内设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17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承办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担公文处理、会务管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指导、检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风险管理、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委托代征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各税种的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承担设立登记、信息采集、变更、注销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等登记认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各类税收资格、身份、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发票领用、开具、验旧、缴销、代开、挂失、损毁报备的受理以及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发行、变更、注销等发票办理事项;承担发票、票证的实物管理;承担征收方式认定的受理;承担各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承担财务会计报告、重大涉税情况报告、延期申报、退(抵)税、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受理代办转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承担税收证明的开具、核销;承担承办网上、自助、移动等多元化办税方式的外部培训和辅导;承担自助办税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办税服务厅办税引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承担办税信息公开,涉税信息查询;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制定和落实纳税服务工作制度、办法和措施;落实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组织网上、自助、移动等多元化办税方式的推广、内部培训和辅导;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落实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保障制度,处理服务投诉,保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组织实施纳税信用评价、应用、管理和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纳税人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和办税服务公开;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组织落实各类纳税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承办办税服务事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
主要职责: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系统巡察工作。组织实施机关、派出、事业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党委纪检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