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有领导简介、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人事任免信息等。其中行政许可处理决定75条;行政处罚决定147条。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栏目、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和政务公开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要求,对于前期发布的法定公开信息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发现的两处问题进行了及时修改。配合上级税务机关做好部门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府信息管理,加强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政策宣讲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告栏和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主流媒体合作,全年刊发各类稿件22篇,扩大政策宣传力度。在乌鲁木齐市重点城区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期间,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彰显“税务担当”,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工作形象。

(五)监督保障

按照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利用2022年两次自查主动公开信息的机会,对提供各项公开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梳理了以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升了各部门负责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确保“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穿各项税收业务的开展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人事任免栏目存在长时间未更新的问题,已于2022年5月整改完毕,并于2022年8月公示了最新的人事任免信息。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办公室将与组织人事股一同及时整理公示最新的人事任免信息,避免此项目公开再次出现疏漏。

(二)2022年在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安排下进行了两次已公开政府信息的自查,发现在主要职能栏目中存在个别排版错误,已整改。

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