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山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天山区税务局通过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大厅和派出机构公告栏、触摸屏等载体,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政务公开电话、邮箱、传真号码、领导岗位及调整、履历、分管工作以及税收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公开的简易程序处罚和一般程序处罚共计3125户次,行政许可1949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天山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也未作出当面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天山区税务局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

  2.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公开稿件的编辑、审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统计归集相关数据。

  3.健全发布机制。按照“先审后发”“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数据。2021年天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共审核外媒宣传稿件40余篇,内网稿件30余篇,短视频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天山区税务局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手机APP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税费政策和实际效用。

  2.丰富载体内容

  积极运用纸媒、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辅导,累计在各网络平台发布稿件近40篇,在新疆税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及内网上刊发素材35篇,在央视13套“新闻直播间”播发新闻1则。自主制作的6条社保讲解微视频在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3.强化政务热线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12366热线平台受理,分别设置了轻微涉税违法举报专线、“好差评”事项处理专线和投诉处理专线,由专人负责处理各类投诉事项。

  (五)监督保障

  1.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公开内容经过办公室、局领导、市局三层审查后予以发布。

  2.加强外部监督。及时公开天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地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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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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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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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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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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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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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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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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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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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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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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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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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除文件形式外,采取网站新闻、视频解读等形式增加理解度,方便公众获取最新政策。

  (二)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薄弱。下一步需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工作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