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1-27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山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要求,对照《任务清单》523和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本年度,天山区税务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讨政务公开工作1次,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天山区税务局通过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大厅和外派机构公告栏、触摸屏等载体,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党委班子成员信息、税收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公开的简易程序处罚和一般程序处罚共计3120户次,行政许可1101户次,在天山区政府网站公开税收政策文件19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天山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也未作出当面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天山区税务局在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政务公开电话、邮箱、传真号码,在领导岗位调整后及时更新党委班子成员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天山区税务局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手机APP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税费政策和实际效用。通过税务统一工作平台推送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短信累计60余万条,印制宣传材料30000余份,组织开展线上视频培训13场,覆盖纳税人、缴费人5500余户,助力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缴费人顺利复工复产。

  2.丰富内容载体

  积极运用纸媒、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辅导,累计在各网络平台发布稿件近50篇,在新疆税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及内网上刊发素材18篇,在央视13套“新闻直播间”两次播发天山区税务局自主宣传的助力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新闻。自主制作的《项目管家与纳税人相伴》视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法和政策解读》漫画分别在自治区税务局公众号和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3.强化政务热线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12366热线平台受理,分别设置了轻微涉税违法举报专线、“好差评”事项处理专线和投诉处理专线,由专人负责处理各类投诉事项。为更好应对纳税诉求,在流转、沟通、需求征集等环节设置完善措施,确保纳税人各项诉求能够及时获得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

  1.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公开内容遵循层层审核原则,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2.及时公开天山区税务局电话、传真、邮箱号码,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在绩效系统中设置政务公开考核指标3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1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312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6161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除文件形式外,采取通过网站新闻、视频解读等形式增加理解度,方便公众获取。

  (二)政务公开网站专题栏目有待调整优化,更新速度较慢。改进措施为根据税务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和调整,对公开专题进行整合和更新,方便公众查看和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