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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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6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108号,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961251)。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天山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和天山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税收改革、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税收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实落地,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及税务总局对税收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原天山区地税局、原天山区国税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挂牌后,原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认真履职,根据原工作职责和纳税人合理需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审批、发布和公开工作,形成了从公开信息拟定、保密审核、领导审查、据实发布等环节紧密相扣的发布流程。
三是打造畅通公开平台。借助不断优化升级的税务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税务”模式,以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等为实体公开阵地,广泛公开相关涉税政府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面向纳税人的“线上”公开渠道建设,搭建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局域网、纳税服务QQ群等“线上”公开平台,多维度、高灵敏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涉税政务信息的权利,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涉税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1-7月,原天山区地税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129条。原天山国税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其他途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86条。
7-12月,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大厅及外派机构公示栏等途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58条。其中,人事信息2条,公示公告15条,税收优惠19条,税收宣传信息20余条。同时,完成电视、动漫、广播类成品和创意剧本各2部。通过纳税服务回访、“问需求、送春风、优服务”等方式,走访纳税人1433户,电话回访纳税人5940户,现场答复咨询392个,征求意见建议183个,开展上门辅导2875户次,举办专题培训18期,参加2175人次,向纳税人发放问卷1500份,收集纳税人各类需求2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获取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
2018年天山区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天山区税务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天山区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讲,天山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抓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成效较为显著,但是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面向纳税人开展调查研究不充分,对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掌握还不完全,税收宣传关注人数不够,公开主阵地作用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等。
201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把局域网和外媒作为推进该项工作开展的主阵地,同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传统公共媒体、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平台,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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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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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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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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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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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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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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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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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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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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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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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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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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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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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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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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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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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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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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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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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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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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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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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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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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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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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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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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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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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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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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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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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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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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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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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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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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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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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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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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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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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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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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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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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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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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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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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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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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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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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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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胡泽蔚
联系电话:09912961251 填报日期: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