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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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2024年西虹西路办公区昌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06-13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一、项目编号:XMS2024-3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2024年西虹西路办公区昌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金品顺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中路1099号边疆物产园AS-309号
成交金额:665700.00元,评审总得分:92.5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服务范围:昌华大厦物业服务范围。
(二)服务要求:1.昌华大厦楼内安保服务;2.昌华大厦全楼消防维保、电梯维保服务费用按照楼层均摊;3.昌华大厦公共区域(包括楼内公共区域及楼前、楼后)的保洁服务费用按照楼层均摊;4.昌华大厦1、2、3、5、6楼共五层内部保洁,需要保洁人员4名,保洁人员薪资、保洁区内所需的卫生清洁用品、消杀用品等费用由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承担;5.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后院保洁服务、清雪服务由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承担。
昌华大厦物业服务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按照三方协商分摊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四)服务标准:办公区域以及院落均采取全封闭式管理,保障办公区域24小时受控,以确保在安全管理上万无一失。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涛、周来国、王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985.5 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20号
联系方式:刘亮 0991-4543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王瑞娟、韩瑛 0991-4513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亮
电话:0991-454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