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水磨沟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工作部署,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巩固公开阵地,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水磨沟区税务局围绕税收主责主业,聚焦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涉税公告以及各项其他需公开内容。通过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培训等渠道或方式加大力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等政策措施,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2024年,水磨沟区税务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条,行政处罚决定95条。机构职能信息通过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水磨沟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要求请示汇报,坚持以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态度办理申请函件,加强受理、登记、承办会商、复核、答复、归档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学习兴税平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课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把好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安全、规范、准确,公开工作高效运行、规范实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晓税热线”和“征纳互动平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应答、人工互动、互动办理、互动查询等服务。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要求,定期对有关栏目信息进行更新。三是积极利用新媒体扩大信息公开领域,精准结合税收实际和社会热点反映税收工作新情况、新成就。税收宣传稿件、视频、图片被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新疆电视台、石榴云等媒体刊发65篇,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刊发基层动态及图片新闻66篇。冬博会税收宣传视频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自查自纠,及时纠错处理网站不规范用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设置各部门信息联络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水磨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面不够广有特色、有深度的精品信息相对较少;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转交流程掌握有待提升。水磨沟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程序,坚持“三审三校”原则,树牢精品意识,突出特色、挖掘优势、打造品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出新出彩”。二是加强具体负责人员培训力度,针对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为扎实有效做好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