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水磨沟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重抓好制度建设、信息更新、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信息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1.强化领导,进一步凝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磨沟区税务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局上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2.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充分运用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网站、电视媒体等形式,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2023年,水磨沟区税务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194行政处罚决定3367条。机构职能信息通过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水磨沟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把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政策和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互动的作用继续提升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与各部门的对接,明确各方面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保证时效性。进一步加强线上和线下的不定时自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以整改促提升,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大线上线下公开维度和力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体系。一是持续提升税收宣传工作水平,税收宣传稿件被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新疆电视台等媒体刊发39篇,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网站刊发基层动态及图片新闻50篇。二是紧扣满意度服务承诺,结合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的各项服务举措,将纳税人适用的优惠政策进行匹配,从“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等温馨提示和纳税人学堂等方式精准辅导纳税人三是结合政务服务大厅场所布置政策宣传窗口,集中整齐摆放公开资料展示架、电脑等,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搭建智能办税、纳税人学堂、法律援助、争议调解集成一体式云厅服务站,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2023年最新政策,及时将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展示。

(五)监督保障

一是优化调整绩效考评指标,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等各环节程序,不断加强内外网站、微信微博等阵地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高质量开展。三是规范保密审核,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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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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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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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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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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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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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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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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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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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水磨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还有待增强。水磨沟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表达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