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米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米东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信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决定。机构职能信息主要通过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开。2022年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878条,行政处罚决定5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规范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

2.优服务,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并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流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打造透明化办税缴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充分利用人民网中国税务报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等影响广泛的媒体平台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共计35篇被媒体采用;依托办税服务厅资料架、宣传触摸屏、LED电子屏,对最新税收政策、涉税通知、服务承诺、办税流程个体定税等热点信息及时进行公开;通过电话宣传辅导纳税人共计35298户次通过税企联系群宣传辅导纳税人共计10960户次通过企微税平台发送“非接触式”办税提醒短信29821条次。

(五)监督保障

1.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指导监督,督促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要求舆情联络员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防止舆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足,从事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两权”监督的有效载体,是加强行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的有力措施。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深入学习宣传,积极主动对接。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学习相关规定,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熟练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情况。

)强化监督考核,及时答疑解惑。认真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有质疑的问题要认真解答,及时反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绩效考评,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