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1-27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米东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通过完善公开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组织培训、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米东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信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决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其中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567条;行政处罚决定548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27项,采购总金额379550元。主要通过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也未作出当面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米东区税务局加强网站建设,始终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展示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在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对外公布人事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有效宣传了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充分利用人民网、新疆网、乌鲁木齐晚报、新疆日报等影响广泛的媒体平台开展减税降费工作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共计36篇信息被媒体采用;依托办税服务厅资料架、宣传触摸屏、LED电子屏,对最新税收政策、涉税通知、服务承诺、办税流程、个体定税等热点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对照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绩效考核指标开展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第一时间更新内容,安排专岗人员进行审核监督,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规范信息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要求舆情联络员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回复等工作,防止舆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5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54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3795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关于信息公开的法规制度和指示要求,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让公众和纳税人都能知晓政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六、其他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