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6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米东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碱沟西路1006号,邮编:831400,联系电话:0991-2962251)。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国家税务局、原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地方税务局机构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于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在米东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情况
1.纳税人权力义务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纳税人享有的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检举和取得赔偿等权利。公开税收执法过程中有关回避、听证等程序,切实保障纳税人各项法定权利。
2. 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手机APP办税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广泛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办税指南、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等重大服务举措。
3.推进办税服务公开。在办税服务厅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公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时发布服务通知,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并对各等级激励与惩戒措施进行宣传,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2018年无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开。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米东区税务局成立了“问需求、送春风、优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各派出机构对辖区内100户纳税人进行走访,在走访过程中共收集意见建议37个,现场解答问题52个。召开纳税人座谈会4次,通过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直面企业目前存在的最迫切需求,向企业传递最新税收政策,切实将税企沟通落到实处。开展“送政策”上门宣传辅导活动,为纳税人发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对不同企业的税收政策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上门活动,征询企业意见,协调涉税事项,现场解决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获取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
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未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对推行税务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二是偏重对事权公开,对财权、物权、人权监督等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三是存在互动不足、公众的参与程度较低等现状。在政务审批、办事公开、税负公开、减免税公开、热点事项公开、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信息资源共享不够。与工商、城建、国土等部门的共享不足,政务公开涉税信息管税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积极与宣传、网信等单位紧密协作,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主动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加强对全体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能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进一步强化考评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0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统计数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统计数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
单位负责人: 陆俐君 审核人:曹新海 填报人:陆萌
联系电话:0991--2962251 填报日期: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