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1-0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米东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碱沟西路1006号,邮编:831400,联系电话:0991-2962251)。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国家税务局、原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地方税务局机构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于720日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在米东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情况

  1.纳税人权力义务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纳税人享有的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检举和取得赔偿等权利。公开税收执法过程中有关回避、听证等程序,切实保障纳税人各项法定权利。

  2. 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手机APP办税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广泛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办税指南、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等重大服务举措。

  3.推进办税服务公开。在办税服务厅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公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时发布服务通知,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并对各等级激励与惩戒措施进行宣传,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2018年无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开。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米东区税务局成立了“问需求、送春风、优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各派出机构对辖区内100户纳税人进行走访,在走访过程中共收集意见建议37个,现场解答问题52个。召开纳税人座谈会4次,通过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直面企业目前存在的最迫切需求,向企业传递最新税收政策,切实将税企沟通落到实处。开展“送政策”上门宣传辅导活动,为纳税人发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对不同企业的税收政策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上门活动,征询企业意见,协调涉税事项,现场解决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获取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

  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未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米东区税务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对推行税务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二是偏重对事权公开,对财权、物权、人权监督等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三是存在互动不足、公众的参与程度较低等现状。在政务审批、办事公开、税负公开、减免税公开、热点事项公开、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信息资源共享不够。与工商、城建、国土等部门的共享不足,政务公开涉税信息管税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积极与宣传、网信等单位紧密协作,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主动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加强对全体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能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进一步强化考评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18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

                        2019319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统计数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统计数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 陆俐君     审核人:曹新海        填报人:陆萌   

联系电话:0991--2962251                填报日期:20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