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政府信息服务,为乌鲁木齐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主动建强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阵地,积极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等平台作用,多途径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85条;微信公众号发文1103篇,总阅读量达48.2万次;举办在线访谈2期;公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3类16项。借助《中国税务报》《光明日报》《新疆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税费政策、税收工作等140余篇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托办税服务厅、便民办税延伸点,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税务咨询,政务服务“好差评”好评率达99.99%。
  (二)依申请公开
  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4年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日常指导监督,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各科室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努力提升公开速度,积极确保公开时效。
  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专人专岗负责信息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定期评估审查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
  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政策解读、行政执法结果、监管信息等的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未发现社会网站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税收涉密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维护,依托技术平台,配合人工巡检,定期检查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的信息内容,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及时优化“信息公开”栏目,不断规范功能设置,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栏目更新频次,做好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对内开展政务公开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以考评促落实、促规范。对外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全年共回复网民留言45条,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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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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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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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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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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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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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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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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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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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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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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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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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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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办理流程还不够精细,部门间协同办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信息审核还需严而又严,网站内容表述还不够严谨、格式标准化程度不高;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格式需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业务水平需持续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压实审核责任,做好统筹协调,严格扎口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及时性;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