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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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乌鲁木齐市税务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质效,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期完成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规定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局主要领导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为工作指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精准落地。在疫情期间,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利用钉钉召开政务公开线上培训会,传达学习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时转发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方案》,截至2020年12月,除12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外,其他重点任务均按期完成。
(二)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部门行政职权信息、税收执法方面信息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信息,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2条。根据机构调整、人事变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税务“放管服”改革,审批事项减少至6项。紧扣减税降费、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实施节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纳税人满意度连续第2年位列西北五省前列。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推动落实。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新闻广播、报刊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登记和记录手续,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专人集中管理。2020年未发现社会网站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税收涉密信息的情况。
(五)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专栏规范设置和名称格式统一,强化栏目管理和安全保障。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日常更新,先后分3批推出54项办税缴费便利化措施,梳理发布税费事项网上办理清单,纳税申报类业务办理占比达99.51%。依托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回复解决涉税诉求200余个。积极运用“两微一端”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辅导,通过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社会影响力,2020年累计在各媒体平台发布稿件近200篇。
(六)考核监督方面
对内强化政务公开考评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单位严格给予绩效扣分处理;对外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评议。依托在线访谈、局长接访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面。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在网站开设公众留言办理、局长信箱等互动功能,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纳税人需求,让社会公众对税务部门的了解更及时、渠道更多样、监督更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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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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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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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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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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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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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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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0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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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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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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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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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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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0174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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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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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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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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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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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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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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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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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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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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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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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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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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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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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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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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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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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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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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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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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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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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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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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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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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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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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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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对政务公开既是监督也是服务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严密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内部部门间工作衔接不顺畅,与政府其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需要加强,联动共赢的工作机制有待推进。
(三)专业知识培训渠道缺乏。目前我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专业知识和技能缺乏,工作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将政务公开列为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在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认真对照市局的绩效考核指标开展工作,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和税收改革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提升。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结合乌鲁木齐市税收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加强了各项涉税新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公开。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内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以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和办税效率的提高。
(三)加强载体建设,全面落实公开内容。继续运用好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工作要求和纳税人公开需求,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坚持信息公开不间断,进一步增进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