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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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10-3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5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1号商务综合楼20层20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2025-3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万元
  采购需求:负责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1号商务综合楼20层2022室
  方式: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获取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资格条件中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需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1号商务综合楼20层202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1号商务综合楼20层202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00号
  联系方式:刘国鹏 0991-416591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鸿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1号商务综合楼20层2022室
  联系方式:黄阳阳  1361991113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阳阳
  电话:1361991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