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2024年公务车维保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2024年公务车维保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2024年公务车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RHZY-2024-0920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项目联系人:王建
  项目联系电话:1399928678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侯紫晶0991-2816267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1号
  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瑞和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立显  1529916309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03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2024年公务车维保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预算金额:40万元。
  采购需求:修理厂为采购方车辆提供车辆大修、各级维护、中修、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简易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具备二类或以上车辆修理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5日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获取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及资格条件中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需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1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大成尔雅A座1204室(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30日11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大成尔雅A座1204室(开标室)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