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伟军(自然人身份证号:650105********0053):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水税新限〔2025〕1号)。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新民路税务所410室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水税新限〔2025〕1号)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日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西街168号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新民路税务所
联系电话:0991-4630246
联系人:艾尼、王荣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水税新限〔2025〕1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