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和乌鲁木齐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创新税收执法方式,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个主体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推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知法守法。2024年开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中心组会前学法13次、党支部学习法律法规44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3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税收政策研学2次。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税收职能,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党委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强化垂直管理意识,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税收法治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税收法治工作。2024年,开展法治专题党课2次、读书班专题学习3期、集中研讨4次、联学联建1次,通过会议学习,深刻领会法治政府、法治税务的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动力,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征税不放松。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2024年,精准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收集渠道,广泛收集政策落实相关意见建议65条;紧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落实惠民利企服务举措,发放政策宣传折页4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架12个,实地走访纳税人缴费人300余户次,开展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20余场,精准推送各类税费优惠政策3000余条,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诉求200余个。
(二)推动创新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税费服务效能
为解决偏远乡镇、团场、社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办税缴费难题,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创新服务举措,打造以两辆移动办税服务车为载体的移动办税厅,采取“巡回服务+预约定制”,不定期为重点群体“送服务上门”,实现164项涉税服务“上门办”,惠及15个偏远乡镇、团场、社区及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措施
严格落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纳税信用失信惩戒措施,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2024年开展2023年度的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共988户纳税人参评,评出A级纳税人77户、B级纳税人379户、M级纳税人484户、C级纳税人13户、D级纳税人35户。乌鲁木齐县税务局调配业务骨干组建专班,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遇到的困难诉求进行快速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定期向社会公布,按需求提供税收信用数据,惩戒失信,稳步提升纳税遵从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统筹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实现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使法治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通过开展本级税收执法督察及接受上级业务督察、巡视审计,促进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立法工作,对上级征询意见的税收立法稿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讨论,并结合基层实际经验做法,对其可行性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深化精细服务,耕植税收法治建设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不断扩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内涵,强化税务机关直联点诉求感知“触角”,办成办好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建立“农村税法学校”,发挥突破地域限制、灵活学习时间、丰富教学资源等诸多优势,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提升税法学堂实效;依托现有办税缴费设施,组建“南山清枫”“南岭春枫”争议协调工作室,运用移动办税车、智能微舱、农村税法学堂和49个“税费服务驿站”构建办税缴费服务网络,不断推进税法走深走实。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民主决策,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相关规定,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会前酝酿和集体讨论、重大事项公示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在作出重大决策事项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听取审查机构的合理建议,听取本局公职律师、上级法律顾问相关意见,将集体决策作为正确决策的前提,强化决策程序约束性,并对决策过程中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归档。
(二)政务公开,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企微税”平台、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种事项内容。2024年,公示行政许可1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条、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1条、定期定额2226条、非正常户认定9条、欠税信息88条、音像存储平台上传执法音像记录3条,以全方位公示执法行为确保税务执法规范、税务执法透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完善“六个一”干部教育培训机制,落实新入职干部“业务+思政”双导师制度,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学习,确保新入职人员持证上岗,切实提升青年干部对税收工作和税收事业的自豪感、使命感、归属感;加大日常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业务能力。积极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形式,开展实战化培训、案例式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统筹各条线各岗位日常学习和业务比武竞赛,组织“全员大练兵”专题教育培训4次,组织固本强基系列培训14次,不断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作为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24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以多形式、多方面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税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教育活动,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意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在普法教育的同时,积极参加司法局为期25天的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组织行政复议法培训学习2次,参加上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1次、旁听行政复议案件庭审3次,2024年落实“首违不罚”清单108户,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税务总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税务系统网络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乌鲁木齐县税务局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指导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及时、有效、有序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制定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防范泄密风险造成国家损失,完善风险舆情应对机制,提升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公关危机的能力,保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成立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对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选取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场景,制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办税服务厅各岗位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进行演练,提高办税服务厅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同时组织防火防电、网络安全等应急演练工作,在各大门户网站自主筛查,防患于未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干部职工处理应急工作的能力,实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将风险降到最低,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七、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体系,完善争议化解机制
(一)多措并举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成立“南岭清枫”税费矛盾争议化解团队,健全完善税费矛盾争议联动调解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规范性和合法性。团队人员包括公职律师、税务师、心理咨询师、税费业务骨干等具备丰富的税费知识和法律经验。针对政策落实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积极研究谋划,为纳税人“私人定制”问题解决方案,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疑难杂症应解尽解。2024年共计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争议6起,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落实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
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解决涉税矛盾和纠纷。及时对外公开监督、举报、咨询电话,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提高解决争议效率。积极推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深度融合,完善税费争议咨询调解机制,组建公职律师团队,开展涉税涉费争议咨询和调解服务,全力推动涉税争议调解融入日常监督管理、税收执法全过程及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中,2024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3名公职律师累计接收并处置涉税争议咨询调解8起,均顺利解答、调解完毕,未引起舆情。通过全新的咨询调解方式和便捷的咨询调解流程,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积极推动税费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复议诉讼之前。
八、健全制约监督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强化监督,推动作风建设落地见效
持续加大作风建设检查力度,紧盯五一、国庆、中秋、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2024年共开展监督检查31次、学习违纪违法案例82起、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6次、护心助航谈话144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次,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2次,廉政之窗定期推送“云端说纪”微课程,形式活泼、内容易懂,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在线”。
(二)立足监督主业,强化履职问责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始终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政治业务督查并重,深度聚焦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定期定额、告知承诺制等重点工作,通过实地督导、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列席会议等形式,强化督导落实。2024年共开展实地督导12次、制作督导底稿16份、下发督办单40份、工作规范提醒3次、典型案例通报1篇,电话回访纳税人165人次,查看12366台账、局长信箱2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6人,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落实数字法治政府
全面开拓“以数治税”新局面,着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对外打造信息传递桥梁,多部门相互协作、互通互联,通过公文、OA系统、电子邮箱等方式与外部门建立互联互通、协作共进机制,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2024年向外部门提供数据4次,获取第三方数据5批,聚焦数据特点,通过专业分析、数据比对,完成砂石行业、农产品行业和医药零售业风险模型,共设计风险指标63条;加强互联网管理与维护,引用数据加密技术,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全面提高法治政府信息数据安全保障。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落实落细。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体干部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贯穿工作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机制,落实例会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将重要法治事项纳入议事内容,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在“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固本强基”“全员大练兵”等学习活动中贯穿法治理论学习,不断拓展学习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干部深入理解和掌握法治理念,保障税收执法更加规范文明。
(二)打造清正廉洁的法治队伍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不断优化干部队伍配置,促进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守住纪律红线,杜绝企业兼职、社团兼职、违规经商、私办企业等廉政风险,打造清正严明、廉洁自律的法治队伍。严格落实《劳动管理办法》,对全局干部在出勤、请休假上做出严格规定,确保人员管理规范。制定《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学岗管理办法》,强化部门人员在岗督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正向激励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全面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