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山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税收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依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研讨发言84人次。力求以学增智以学促干,大力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牢牢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同共治,提升经济税务分析质量。2024年天山区税费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完成全口径年计划任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做好社保费与非税收入的入库,实现税收增长与经济税源相适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税费优惠政策高效落实,多措并举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为根本评价标准,全税费诉求解决机制。一是扎实开展“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专项行动。聚焦满意度提升工作重点群体,根据纳税人因素差异,深入开展“问解优”专项行动,通过“对外问需+对内整改”双向驱动,累计走访纳税人18843户,响应解决意见建议437条。二是强化权益保障过程管理,做好税费服务诉求响应工作。采取全程参与、按日跟踪、双人复核的模式,加强纳税服务投诉、12366工单的全过程跟踪,全年规范高效处理应对纳税服务投诉37件、解决问题工单128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根据自治区税务局和市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制、会议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接受群众评议、干部任职征求纪检组意见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依法决策集体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进一步优化党组议事规则,把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重大财务支出等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党组会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及时准确进行税收执法公示;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规范执法音像记录;严格落实《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裁量适用。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全流程跟踪模式,进一步推动“首违不罚”落实见效。今年我局共执行处罚3374次,其中不予处罚1725户次,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数量1439户次,占全部处罚数量的43%。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决扛牢压实保密工作政治责任,切实防范各类失泄密风险,强化保密警示教育,抓好税收网络和数据安全,严格涉密文件和涉密载体管理。同时配合落实上级局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制订、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全面加强值班值守相关工作,切实抓好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掌握判断应急事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畅通局长信箱、投诉电话,办税服务大厅开展多次应急演练和集中学习,提升窗口人员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不断优化升级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坚持教育优先理念。充分听取行政复议申请人意见和诉求,切实将纳税人税收法律救济权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应诉责任,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二是综合施策,推进矛盾争议“多元化解”。我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以便民办税“随身厅”为核心的“天山枫景”税费服务阵地,依托“山枫解语”调解工作室,多元化处理疑难事项、化解矛盾争议。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2024年全年,聚焦“反向开票”、加强“两高一资”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收监管等重要指示批示开展监督4次;聚焦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监督11次;聚焦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13次;针对税务干部开展警示教育11次。有效推动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确保党员干部不褪色、不变质,保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稳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加快推进“乐企”直连扩围。成功上线征纳互动服务,将本地互动渠道纳入征纳互动总体管控。设置座席12个,累计发生互动服务3.52万次。积极探索跨区域协同服务,降低征纳成本,让异地更“易办”。高效解决实操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努力实现“辅导办理一体化、流转处理扁平化、税费服务场景化”服务目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2024年我局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推进和落实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市局及天山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全面依法治税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聚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依法依规征收税款,有效履行税收职能,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