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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胜利路税务分局关于送达天山区延安路佑鑫服饰店等48户《税务事项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的公告

天山区延安路佑鑫服饰店等48户纳税人: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 日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已达到建账标准。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八条规定,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1月前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胜利路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204号 

  联系电话:0991-2859378  联系人:张家铭,夏合娜孜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胜利路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公告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胜利路税务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