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延安路佑鑫服饰店等48户纳税人: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三条、第四条,《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你单位已经符合查账征收的管理条件,自2024年9月30日起终止你户的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你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调整征收方式)。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胜利路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调整征收方式)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204号
联系电话:0991-2859378 联系人:张家铭,夏合娜孜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胜利路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调整征收方式)公告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胜利路税务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