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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长江路税务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公告

乌沙税长江公告〔2024〕3号

新疆万合帮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31330366XU):
  你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纳2020年12月至2023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我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乌沙税长江社限缴通〔2024〕0501号)后你单位仍未缴纳,我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乌沙税长江费征决〔2024〕650103190001号)后你单位仍未缴纳。现我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乌沙税长江费催〔2024〕650103190001号)。
  因采取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乌沙税长江费催〔2024〕650103190001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长江路税务所领取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20号三楼
  联系电话:0991-4550328;联系人:西热力·艾则孜、于琼
  特此公告。
  附件: 《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乌沙税长江费催〔2024〕650103190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长江路税务所
2024年10月29日